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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涉疫情违法行为 济南3月1日起查处涉疫行政案件36起

2022-04-08 16:0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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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市公安机关重点加强社会面管控、涉疫案件侦查打击等各项工作,有力保障防疫工作有序开展和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鲁网4月8日讯 48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市公安机关重点加强社会面管控、涉疫案件侦查打击等各项工作,有力保障防疫工作有序开展和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刘西茂在发布会表示,自3月1日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涉疫行政案件36起,其中,扰乱单位秩序8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5起,寻衅滋事3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2起,阻碍执行职务1起,还有涉及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8起,依法拘留11人、罚款11人、警告5人,取缔娱乐场所1家。 

  发布会上,公安机关提醒全体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防疫规定,主动配合全市防疫人员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的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网络平台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不得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疫情防控职责的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不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对以上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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