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山东省“气质”同比改善9.1% 国考断面无劣Ⅴ类

2021-12-21 09:32: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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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冬时节,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白蒋峪养生谷天蓝水碧。通讯员刘明祥报道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昨天公布了今年1-11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1-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7,同比改善9.1%;优良天数比例为70.8%,与去年同期持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37微克,同比改善14%;可吸入颗粒物(PM10)每立方米69微克,同比改善9.2%;二氧化硫(SO2)每立方米10微克,同比改善16.7%;二氧化氮(NO2)每立方米28微克,同比改善6.7%;臭氧(O3)每立方米168微克,同比改善5.1%;一氧化碳(CO)每立方米1.2毫克,同比改善7.7%。

  16市中,威海、烟台、青岛3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淄博、菏泽、聊城3市较差;德州、枣庄、潍坊3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1-11月,全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断面104个,占比68.0%,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德州、淄博、威海、济宁、聊城、潍坊、青岛、烟台、滨州9市优良断面比例同比改善,济宁、临沂2市同比下降,5市优良断面比例同比持平。全省国控考核断面中,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改善2.0个百分点。青岛、潍坊、滨州3市劣V类断面比例同比改善。

  16市中,淄博、济南、威海3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滨州、菏泽、泰安3市较差;东营、滨州、潍坊3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

  “11月,小清河干流国控断面全面达到优良级别,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刘婷介绍,1-11月,小清河全流域水质呈持续改善趋势,干、支流12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达到了66.7%,优于流域年度目标33.3个百分点;在稳定完成“消劣”任务的基础上,额外实现“消V”,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水平。

  12月以来,受小风、高湿、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在10-11日、15-16日出现了两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主要污染项目为细颗粒物(PM2.5),与去年同期相比,持续时间短、污染程度轻、污染范围小。“依据监测数据分析,污染期间颗粒物中硝酸盐、铵盐、硫酸盐所占比重逐渐升高,然后趋于稳定,在二次转化指标中,硫氧化率(SOR)、氮氧化率(NOR)有明显升高,表明燃煤、工业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推高细颗粒物浓度的主要因素,其中工业和机动车源对污染影响最大。”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二级调研员苗延健表示。

  针对12月中旬的不利气象过程,省生态环境厅成立2个检查组,于12月15日至16日,对济南、泰安、德州、滨州4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共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17家,发现问题31个。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将针对不利气象条件,严厉打击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件,提升执法震慑,强化排污单位守法意识。

  据介绍,20日夜间至23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内陆地区可能出现一次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过程,部分城市可能达到重度污染。24日,受冷空气和降雪共同影响,污染过程有望在中午前后结束,空气质量恢复到良好水平。

责任编辑:李秀娟